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了確保全市餐飲單位的油煙排放符合當地餐飲油煙排放標準,切實解決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提高市區的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打好“藍天保衛戰”,加強油煙整治工作。
市城管執法局現在有了專業檢測油煙排放是否達標的設備,大大提升了油煙整治的工作效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對油煙污染有明文規定: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備或者未采取其他的油煙凈化措施,油煙排放不達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罰款五千元至五萬元;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城管執法部門為了推動油煙治理工作,爭取了餐飲油煙凈化補貼資金,目前已有230戶油煙補貼資金發放到位,發放金額為97萬元,但餐飲補貼的發放截止于11月。
據了解,目前巴城累計安裝油煙凈化器950余臺,其中餐館800臺、機關單位98臺、學校57臺。經過扎實開展油煙治理工作,油煙擾民的投訴電話大大減少,巴城市民的生活環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安裝油煙凈化器的補助申請標準如下:
(1)餐飲單位(不含機關食堂))安裝了符合國家標準的油煙凈化器,可申請補貼1000元到8000元;
(2)燒烤經營業主按購買油煙凈化設備發票金額的40%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
(3)小型餐飲單位每戶補助3000元;中型餐飲單位每戶補助5000元;大型餐飲單位每戶補助8000元。
目前已有230戶油煙補貼資金發放到位,發放金額為97萬元。根據資金使用情況,該專項資金將持續發放到今年11月。到期后,新安裝油煙凈化器的餐館,將不再享受相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