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城管執法大隊聯合該縣環保、市場監督局和綏安街道辦的工作人員,開展油煙油污專項治理活動,對縣城內燒烤攤點的油煙凈化設備安裝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強力整治和規范露天燒烤經營行為。
檢查中,工作人員在縣城復興一街、白塔步行街、飛仙巷和新民路等地,現場查看各燒烤攤點油煙凈化器安裝情況、相關檢測報告等,并對油煙凈化效果進行現場檢測。
檢查中工作人員發現,不少燒烤攤主已完成了“炭改氣”,但安裝的油煙凈化設備因產品不一,其凈化效果也參差不齊。對油煙凈化設備安裝不規范的攤主,工作人員現場提出了整改意見,并暫扣了操作灶臺,責令其盡快停業整改。
工作人員表示,未經處理直排油煙的行為,不僅污染空氣,給市民健康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8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備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今年7月以來,城管、環保及社區工作人員對餐飲店、早餐店及夜市燒烤店進行了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實行一店一格、一表一戶,摸清了餐飲服務企業戶數,制定了分類治理措施。”
在1個多月的整治過程中,工作人員通過入戶宣傳、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等方式,對全城餐飲店及露天燒烤攤等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備進行多次檢查。目前,全縣344家餐飲店和夜市燒烤攤點已有290家安裝了油煙凈化設備,油煙排放達標率達到了84.3%。